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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

日期:2012-06-17 时间:15:08 浏览:114

一、“十二五”节能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的任务,为“十二五”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节能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201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0.664和0.753吨标准煤/万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和40%,连续五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十一五”时期,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16.42%和29.4%,减少能源消耗4372万吨标准煤,为全国节能降耗做出了重要贡献。

——节能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省直26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统筹推进全省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了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节能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节能奖惩和应急机制得到落实。节能统计监测队伍逐步壮大,全省有18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能源统计机构。节能监察体系初步形成,省和14个地级市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和经费初步得到落实,节能监察工作全面开展。节能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布100多家国家和省级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公司)。

——法规标准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出台了全省钢铁、电力、石化等8个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建筑节能标准建设逐步加强,地方节能标准体系初步建立。财政投入力度加大,设立了省节能专项资金,每年投入2亿元支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等重大节能工程;设立了每年1亿元的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重大科技专项;设立了省淘汰落后钢铁产能专项资金、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专项资金,累计已拨付补贴资金28319万元;省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对节能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价格杠杆作用得以发挥。促进节能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初步建立。

——工业节能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工业行业结构和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改善,火电、水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用能单位节能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得到加强,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累计节能超过1000万吨标准煤。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超过26%;主要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下降幅度约在6%~30%之间。

——其它重点领域节能成效初显。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交通节能工作逐步加强;公共机构和商贸酒店节能工作逐渐推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全省239家商贸酒店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已纳入监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等节能产品3500多万只(台)。

——全社会节能意识逐步增强。“十一五”期间,节能逐渐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用能单位建立健全了能源管理体系,全省举办各种形式的节能培训班,培训人数超过5万人;节能宣传周、“全民节能行动”、“能源紧缺体验日”等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全民节能意识显著提高;初步形成节约型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二、“十二五”节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将取得决定性进展,节能面临诸多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节能面临的机遇。

——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潮流为我省推进节能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当今世界,应对能源危机、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已成为全球的共同行动,各国都更加注重通过节能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加大了节能政策支持力度及在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入,节能对降低碳排放的贡献已超过85%。世界各国对节能的高度重视,无疑为我省节能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政策、环境支持;国际技术与资本转移以及全球共同开发节能技术的发展模式,也为我省节能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吸收和参与技术合作的机遇。

——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的大政方针为我省节能工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强调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中,除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外,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也已成为约束性指标。为实行更为严格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国家的节能政策力度将会加大,这将为我省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氛围,获得更多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支持。

——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取得显著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率先形成人口均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省委、省政府已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决定》、《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均把节能降耗放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全省上下都在深入贯彻落实,为“十二五”深入推进节能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

(二)节能面临的挑战。

——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以外源引进为主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从比较优势和在全球化的分工位置看,我省产业整体上以依赖比较优势发展的低端资源密集、劳动密集传统产业为主,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这种状况难以在短时期内扭转。从省内来看,还有13个地级以上市人均GDP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区域协调发展,不可避免带来能源消费总量的快速增长,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的任务异常艰巨,形势异常严峻。

——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加深增加了节能压力。当前,工业在我省产业结构比重较高,工业内部轻重工业比已达到4:6,重工业发展快于轻工业趋势明显。“十一五”期间批准建设的一批重化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将陆续建成投产。“十二五”期间还将兴建一大批大型火电、石化、汽车、钢铁、船舶制造等重化项目,对当前以及长期节能工作都将带来较大压力。

——节能空间收窄且难度加大。“十一五”我省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节能潜力得到较大程度释放。“十二五”在重化工业化加快发展情况下,保持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的压力和难度都十分大。同时,我省非工业领域用能总量正快速上升,尤其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很快。相对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由于分散经营、用能单位量大面广,公共机构节能体系不健全等都加大了节能工作难度。

——城镇化快速推进加速居民能源消费刚性增长。“十一五”期间,居民生活用能持续快速增长,高于全省能源消费增速,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达到12%。但是,从人均年生活用能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十二五”将是我省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预计城镇化率将达到65%,与城镇居民衣、食、住、行相关的能耗将保持刚性增长,直接推高GDP能耗水平,这是不可轻视的因素。

 

三、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以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为抓手,以建立节约型、清洁型、生态型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技术节能、结构节能、管理节能、机制节能、社会节能,健全法规,完善政策,充实机构,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宣传,以节能推动实现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转变,以节能推动低碳发展,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节约新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节能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制定和完善节能法规标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培育节能中介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坚持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自主创新,推进对节能降耗有关键影响的重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带动产业能效提高。

——坚持优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挖潜改造和技术改造;实行增量控制,提高能耗准入门槛,严控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企业过快增长,实现增产节能。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规划引导,完善节能标准和激励政策,推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实现全面节能。

(三)节能目标。

到2015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8%(初步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任务为准),比2005年下降31.46%。即2015年,单位GDP能耗为0.544吨标准煤/万元。

——结构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其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工业内部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0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5年,电力、石化、钢铁、有色、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陶瓷行业能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详见附表1)。

——重点领域增加值能耗大幅降低。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0%。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业和第一产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均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客运和货运能耗指标下降5-15%(详见附表2)。

——公共机构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到2015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年用电量、人均年综合能耗量指标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13%和11%。

——高效节能设备、产品普及率大幅提升。到2015年,一级能效的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在市场占有率达到70%;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设备能效准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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